篇一: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
第二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
为全面贯彻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不断规范教师从 教行为,提高全镇各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,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 好形象,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无私 奉献的良好风貌。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,结 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师德考核领导小组
组 长:
校长崔永利
副组长:党支部书记蒋保明
成 员:边明贤 哈斯巴根 张黎 辛珊珊 宗茂林 张海 荣
二、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(一)依法执教(10 分)
1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,做到不迟到, 不早退。如有缺席、迟到、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,一次扣 2 分。
2、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;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政治 任务。
(如:捐款、捐物不主动);无故不参加政治活动(如升旗仪式、 各种会议、外出大型活动等)。每次扣 2 分。
(二)爱岗敬业(30 分)
1、服从组织或学校的工作安排,态度端正,有奉献精神。
如发现不服从分配,不听从学校安排,工作纪律涣散;有损学校 形象的语言行为;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;工作情绪化, 语言冲动,对工作造成影响;见有损学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关 已的态度。每次扣 5 分。利用上班时间玩游戏、上网聊天、看视 频节目、听歌曲等与工作无关的事。每次扣 5 分。
2、教学认真负责,认真钻研教材,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常规 管理要求。违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 5 分;无故旷工,每次扣 5 分。
(三)热爱学生(10 分)
1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不得讽刺挖苦学生,如发现一 次
或举报查实。一次扣 3 分。
2、不得偏爱学生,不得歧视差生,更不得随意赶走和把学 生赶出教室。如发生一次或举报查实,一次扣 5 分。
(四)严谨治学(10 分)
1、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研活动。如:无故不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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