篇一:县公安局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
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
根据省农业农村厅、省畜牧业管理局《2021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'利剑“行动方案》的通知、市农业农村局《2021 年农产品质 量安全专项整治'利剑“行动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 全县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'利剑“行动,严厉打击各类违 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,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,确保人 民群众'舌尖上的安全“,具体方案如下(农业投入品相关整治按照农 资打假实施方案组织实施)。
一、整治目标
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'利剑“行动,进一步规范种养 殖生产经营主体行为,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, 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'潜规则“,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 全事件,确保人民群众'舌尖上的安全“。
二、整治重点
(一)农产品'利剑 1 号“行动。重点产品:地产蔬菜、水果。重 点对象:生产企业、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种植户。排查内容:严厉打 击以下违法违规三种行为,一是排查 66 种蔬菜、水果禁用农药(见 附件 7),二是采收时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制度造成农药残留超标,三是 进入批发、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在包装、保鲜、贮存、运输中 未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、防腐剂。
(二)畜产品'利剑 2 号“行动。以禽蛋、猪肉、牛肉、羊肉为重 点产品,以蛋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小区、年出栏 10-100 头的肉牛养 殖场(户)、年出栏 20-200 只肉羊的养殖场(户)、生猪屠宰企业为 重点对象,严厉打击蛋禽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、超剂量超范 围使用兽药、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、使用未批准的农药类 杀虫剂、不执行休药期规定、销售残留超标禽蛋等行为,肉牛及肉羊 养殖、交易、运输、屠宰过程中非法使用'瘦肉精“等禁用物质行为,
未按规定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,生猪私屠 滥宰、屠宰病死猪、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。
(三)水产品'利剑 3 号“行动。以水产养殖场、养殖户为重点对 象,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、停用 药物的行为,以及出塘时不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残留超标的行为;
违法生产、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(用于预防、治疗、诊断水产养 殖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,依照 《兽药管理条例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、进口 的,按照假兽药处理),以及所谓'非药品“'动保产品“添加兽药和禁用 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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