篇一: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
市 2022 年稳就业政策措施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 系列安排部署,实施就业优先战略,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统筹推进疫 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努力实现'更高质量,更充分就业“,确保全年 城镇新增就业 4.3 万人以上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.3%以内。现提出 以下政策措施。
一、助力企业保存量,着力稳定就业
1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 20% 降至 16%,失业保险继续执行 1%阶段性降费政策,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 下浮 20%,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。
2、实施社保费减免缓政策。2022 年 2 月”6 月,免征中小微企业及 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 分;
2 月”4 月,减半征收大型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各 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(减免社会 保险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 员)。受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企业,报经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批准后可缓缴 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 6 个月,缓缴期间免收滞 纳金和单位缴费部分利息,期满后足额补缴的不影响参保权益。
3、继续推进援企稳岗。疫情防控期间,对作出贡献的医疗防护物资 等支柱企业,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70%;
对主动吸纳就业、 坚持不裁员的参保企业,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60%。疫情防 控结束后,对符合条件的有关参保企业按 50%给予返还。
4、优化工伤保险服务。对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工伤职工,相关诊疗费 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。一线医护人员和防控人员感染的,工伤认 定申请可延长至 60 日,并于 3 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5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。对吸纳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 保的企业,给予 1000 元/人补贴。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医疗防疫物 资生产企业,按实际增加就业人数,给予 2000 元/人就业补助。
6、加强见习基地建设。经审核认定的省级、市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, 分别给予 5 万元、2 万元奖励。见习后留用率在 50%以上的,给予 2000 元 /人留用奖励。
二、培育主体扩增量,着力增加就业
7、大力扶持新型市场主体。支持养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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